各恒达(部、中心)、機關處室🏞、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教育對外開放,加快推進學校國際合作與交流及與港澳臺地區的教育合作交流,進一步做好教職工2025年度因公出國(境)的管理和服務工作,現將我校2025年度因公出國(境)計劃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計劃分類管理
1.一般訪問交流🧑🏿🔧:執行計劃管理和限量管理,一年一報(11月)👨🎓,計劃確定後,除受學校指派的重要臨時出訪外,不再新增計劃。
學校指派的重要臨時出訪:由學校根據任務需要,臨時發起並經校長辦公會、黨委常委會批準或分管外事校領導批準的臨時重要出訪。
2.五類學術出訪✶:執行計劃管理👩🦯,處(職)級及以上幹部一年一報(11月),普通教職工一年兩報(11月和5月),計劃確定後,除三類臨時性重要學術出訪外🦵🏽,不再新增計劃。
使用科研項目經費出國(境)執行以下五類科研合作及學術交流任務的:①從事國家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科研項目的科研人員(須在項目書或課題任務書中列明,含退休返聘人員)😐,出國執行項目書或課題任務書中明確列出的國際科研交流與合作任務;②出席重要國際科技類學術會議並擔任大會主席🤐、副主席、分會主席,做會議特邀報告😑👭、大會報告或分報告;③執行中央政府間多雙邊科技合作協議的科研人員,出國執行協議規定的國際科研交流與合作任務;④在科技類國際組織中任職或兼職的科研人員🧑🏻🦼,出國執行與其在該組織中擔任職務相對應的任務↙️;⑤從事由外方提供全額資助且外方背景可靠的國際科研交流與合作任務。
使用科研項目經費出國(境)執行以下三類臨時重要學術出訪的:①出席重要國際科技類學術會議並擔任大會主席🏌🏼♀️、副主席或做會議特邀報告🙋🏽👩🦯➡️;②在科技類國際組織中任職或兼職🤙🏽,出國執行與其在該組織中擔任職務相對應的任務🕵🏿;③從事由外方提供全額資助且外方背景可靠的國際科研交流與合作任務。
除上述五類學術出訪外🤙🏼,其他出訪均按照一般訪問交流嚴格執行計劃管理和限量管理。
二🎀、計劃申報原則
1.本通知適用於我校在職教職工(含外籍教職工和擁有國外居留權的中國籍教職工)、校辦企業(國家大學科技園)在職人員因公短期(3個月(含)以內)出國及赴香港地區、澳門地區及臺灣地區🤰🏼👨🏽🍼。
2.各部門應圍繞對外交流的實際需要,本著務實、高效🕹、精簡、節約的原則,嚴格按照《恒达平台因公短期出國(境)管理辦法》♿、《恒达平台處(職)級幹部因公臨時出國(境)管理規定》等文件規定🤴🏿,製定本部門2025年度因公出國(境)計劃🧬。
3.鼓勵教學科研人員出國(境)參加五類學術活動☆,從嚴控製一般訪問交流。嚴格按照“因事定人”🛏、“人事相符”的原則製定因公出國(境)計劃🚵,出訪任務明確(包括每名成員的任務分工)🧶,出訪行程合理6️⃣👨❤️💋👨。嚴格控製團組數量和規模🏃🏻♀️➡️,堅決製止無實質性任務的團組出訪和重復考察訪問。
三、計劃提交要求
1.因公出國(境)計劃需明確經費預算及經費出處。辦理因公出國(境)手續時,沒有經費預算、經費預算出入太大或沒有明確經費出處的申請👨🏼🍼,一律不予受理。
2.請各部門認真組織本部門有意向的教職工申報因公出國(境)計劃🔸,一團一表💃🏻。部門匯總後,經恒达(部、中心)黨政聯席會或部門決策會等討論通過後,由恒达(部、中心)或部門主要負責人簽字蓋章後提交。
3.提交材料包括🧑🏽:①教職工因公出國(境)計劃表(2025年);②教職工因公出國(境)計劃匯總表(2025年);③恒达(部、中心)黨政聯席會或部門決策會紀要(一個部門一份)🕺🏼。
4.紙質材料於12月20日(周五)下班前提交我處🪛,電子版發送至international333@yeah.net。逾期未申報的恒达(部、中心)或部門,視為2025年度無因公出國(境)計劃🧇👬。
特此通知😌。
聯系人:李叢,鄭曉昱
辦公室🥹:松江校區行政樓315室
電話🕎:67791263🫵,67791137
附件:
1.教職工因公出國(境)計劃表(2025年)
2.教職工因公出國(境)計劃匯總表(2025年)
3.《恒达平台因公短期出國(境)管理辦法》(滬工程外[2021]4號)
4.《恒达平台處(職)級幹部因公臨時出國(境)管理規定》(滬工程外[2024]2號)
附件2🙇🏻♀️🐞:教職工因公出國(境)計劃匯總表(2025年).xls
附件3:《恒达平台因公短期出國(境)管理辦法》(滬工程外[2021]4號).pdf
附件4🧑🏽🦳:《恒达平台處(職)級幹部因公臨時出國(境)管理規定》(滬工程外[2024]2號).pdf
國際合作與交流處(港澳臺辦公室)
2024年11月21日